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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道视角ᅵ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政策回顾

发表时间:2023-02-22 浏览次数:125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

2022年已经过去,2023年已然如期而至,站在癸卯新年的历史节点,回顾疫情这三年,变局加速。在现在与未来间,是跳动、更新、寓瞬息于无穷的光焰,作为聚焦治理咨询、深耕基层街道、服务财政财务的专业机构,治道咨询将通过回顾2022年出台的各项财经政策,为已经开启的2023年寻找前进方向。

一、财务管理政策

2022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108号),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先后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同时研究起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4月8日在财政部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具体来说,2022年发布的财务管理政策文件主要如下。

——2022年1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108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主要聚焦于“反映财政改革进展、解决与新制度不衔接问题”,旨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2022年4月8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财政部在官网发布《关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5月28日前,均可按规定反馈意见。

——2022年6月30日,财政部、教育部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基础上,修订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号),旨在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022年6月30日,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在《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3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22〕160号),旨在进一步规范文化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2年6月30日,财政部、广电总局在《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4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22〕161号),旨在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

——2022年6月30日,财政部、国家文物局《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6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22〕162号),旨在进一步规范文物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

——2022年6月30日,财政部、体育总局在《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5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22〕163号),旨在进一步规范体育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022年7月8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财农〔2022〕5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本制度。

——2022年7月14日,财政部、教育部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59号),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022年7月19日,财政部、科技部在《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2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22〕166号),旨在进一步规范科学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2022年7月2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规范财务管理的工作要求,引导金融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平稳运行,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12月21日,财政部在《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财教〔2014〕184号)的基础上,修订印发了《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财教〔2022〕266号),旨在规范和加强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及支出政策

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2022年,财政部陆续印发了一系列的预算及支出管理政策文件,具体如下:

——2022年1月14日,为加快推进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一步优化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和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及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关要求,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对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

——2022年9月6日,为硬化预算约束和规范预算管理行为,财政部印发了《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财办〔2022〕36号),该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浙江省、云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陕西省、海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全面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

——2022年9月2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号),提出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要求分别从预算编制源头管理、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监控、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做深做细过紧日子情况评估、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做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防止虚增财政收入与严控一般性支出一体推进、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等方面加强管理。

——2022年10月19日,财政部、教育局在《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3〕411号)的基础上,修订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2〕190号),旨在规范出国留学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出国留学事业发展。

——2022年12月21日,财政部印发《财政总会计制度》(财库〔2022〕4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总会计制度》是在财政部2015年制定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基础上,根据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旨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国家财政治理效能,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财政总会计职能作用。

三、政府采购管理政策

2022年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实施以来的第四年,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主要聚焦于规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方式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落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具体文件如下:

——2022年1月14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1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多频次、小额度采购,可以产生一名或多名入围供应商,具有明显的两阶段特征,第一阶段由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第二阶段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

——2022年3月2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2〕51号),部署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工作等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力度。

——2022年5月16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具体包括加强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协调、处理好集中采购相关问题的衔接、推动采购需求标准的制定、加强采购方案审核备案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推进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建设、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2022年5月3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22年9月2日,财政部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的基础上修订印发了新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旨在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基础分类标准,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与《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14885)统一为一套编码体系。

——2022年11月11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财金〔2022〕119号),旨在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四、国有资产管理政策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出台的资产管理政策文件主要如下:

——2022年1月13日,财政部印发《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2〕1号),部署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2022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系统梳理资产使用情况,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结合年度资产盘点工作开展专项清理,重点对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等资产使用状况进行摸底,理清低效、闲置资产并准确标注资产使用状态,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逐项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盘活方案。

——2022年11月10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提高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实施意见》(国管资〔2022〕438号),从严格资产配置处置、严控资产运行耗费、提升资产保障能力、强化计划预算控制、推动管理方式转型、涵养勤俭节约风尚等六个方面,推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2022年12月3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22),替代了2010年发布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由财政部资产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发布的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标准有助于实现政府采购中的固定资产部分从预算、管理到采购、资产登记等所有环节的全程管理,也可以更好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助于对已有资产的评估以及合理调配使用,提高对国有资产的统计和管理能力。

五、预算绩效管理政策

2022年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第四年,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通过印发文件持续在专项补助资金、商业银行、社保基金等领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如下:

——2021年12月20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社〔2022〕65号),旨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5月27日,为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社〔2022〕65号),旨在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办法明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为: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是全程管理,全面覆盖;三是突出共性,兼顾个性;四是激励相容,约束有力。

——2022年6月1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商业保险公司更加有效响应国家宏观政策,财政部印发了《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财金〔2022〕72 号),旨在完善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商业保险公司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更好防控金融风险,引导和促进商业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财政报告编报政策

为做好各类财政报告编报,2022年财政部先后组织开展决算报告、资产报告、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等报告编报工作,具体通知文件如下:

——2021年12月1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42号),部署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工作。

——2022年1月13日,财政部印发《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2〕1号),部署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2022年1月2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7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8号),部署开展2021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2022年12月3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9号),部署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七、会计管理等政策

——2021年12月30日,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加强合作社会计核算,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财政部印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制度》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正文包括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和费用,盈余及盈余分配,财务报表和附则8章内容。

——2022年2月-5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财政部先后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管理办法》(财会〔2022〕2号)、《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财办〔2022〕23号)、《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财会〔2022〕12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管理,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水平。

——2022年5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14号),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制度规定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包括关于持有投资适用的准则、关于持有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其他主要交易的会计处理、关于列示和披露。

——2022年9月21日,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财会〔2022〕25号),明确了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关于从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的会计处理。

——2022年9月26日,财政部印发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财会〔2022〕26号)、《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财会〔2022〕27号),旨在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规范高等学校、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工作。本制度规则是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号)、《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22〕166号)等规定,明确了成本核算对象、成本范围和成本项目、业务活动成本归集与分配等内容。

——2022年10月9日,为进一步落实财务、资产管理有关要求,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29号),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等会计处理要求。

——2022年12月22日,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等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30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2〕38号),本制度规则是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财会〔2017〕11号)等规定,结合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实际研究制定,旨在积极推进存量市政基础设施入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面有效实施。

以上是治道对2022年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相关政策进行的梳理和回顾,以此来告别昨天,并以今天和明天之名,祝2023年人民生活幸福安康,中国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持续突围。

2023,你好!治道将与你携手同行!